前情提要
所以我決定來徹底分析當時那位菁英法律人士的勝利宣言,讓他知道他封鎖我絕對是值得的。
原連結之一
原連結之二
不過以下為了方便一句句拆,我還是會重貼一次。
OK手術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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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無需理會,知道這種消息只要小心防範就好。」所以你們還要再當猴子多久呢?最後也不知道到底為什麼這個不可以,那個也不可以,只知道照做就對了,那我想你們的大腦大概不需要現在這麼大吧?
只需取其真實部分
就我的觀點認為的確消息本身真假無須理會,消息再怎麼假,只要其中
有真實部分就足夠了,像是那篇愛滋的,雖然很假,但其中真實的是什
麼?就是與愛滋病患共用針頭有不低機率會染上愛滋,也許有人又會質
疑這個真實性?好吧,但是記住不是每個人都對你有證明的責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un/7/today-life8.htm
所以我才說你菁英嘛。
開頭連結裡的上一篇文章我就說過了,寓言是提供一個泛用的道德標準跟行事哲學。叫你敬老尊賢不可以貪小便宜,難道會跟你要去西門町還是五分埔會被色狼襲擊是同列的嗎?
為什麼故事是虛構的,其中的道理就不可取?想想我們從小看到大的寓
言故事吧,哪個不假,哪個是真實的?可其中的道理不是很棒嗎,也許
在日常生活我們還時常應用。
所以你每次給驢載貨的時候都會擔心驢背著鹽衝進河裡是嗎?
增強愛滋與針頭的關聯性
就上述真實部分所得到的,在於增強其兩者間的關聯性。如果今天我沒
看到這篇,哪天在外面突然覺得被扎很痛,我可能不會想到是針頭,想
到是針頭,也可能沒想到有可能是愛滋,想說沒什麼事就算了回家繼續
宅;如果看過了這篇,也許就能立即反應,馬上去醫院就醫。
如果真的有愛滋患者蓄意為此事,有沒有實質幫助?至少我相信提早就
醫會比病發了才就醫活得久.....這應該不用證明了吧?
你是希望所有台灣人沒事走在路上就像在玩MGS一樣東張西望提高警戒嗎?要教育共用針筒傳染病這個知識不是不可以,但你有必要附贈一個危言聳聽又莫名其妙寫的很具體的不實故事來增加恐慌嗎?
也許又會有人說被刺的機率實在太低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96787/IssueID/20111107
非統計資料沒有看的價值,都有人走在路上會被隕石砸到上新聞了。
對喔你怎麼不叫大家注意隕石掉下來?你如果講具體一點搞不好可以拯救前陣子某些俄羅斯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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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ROZ說
卻又堅稱自己立意良善是要保護大家
ICAROZ說
結果就是行為與結果之間的矛盾而已
行為與結果的矛盾
綜上所述,就我自己的觀點,所謂的保護大家是在於強調愛滋與針頭
的關聯性,讓人對此關聯提高警覺性,以減少真的遇上時的實害。
行為?姑且不論是否造成恐慌,就算會造成恐慌,會因為這恐慌得到
愛滋嗎?好吧這只是個比喻,目的是解釋就算再怎麼恐慌也只是危險
犯的範圍,永遠造成不了實害的結果。
好啊,我現在來保護你的健康喔:A牌食品有毒澱粉、B牌食品有塑化劑、C牌食品有三聚氰胺、自來水有重金屬、蔬菜有農藥、空氣有懸浮微粒、肉有抗生素、海鮮有寄生蟲、環境裡有輻射能、1999世紀末恐怖大王要降臨、柯南=新一、本篇blog主腦子有洞……我在提高你的警覺性順便造成你的恐慌喔,反正我造成不了你的實際損害嘛你自己說的,好你可以絕食抗議準備成仙了,我是善心提醒你不可以不聽喔。
結論,此行為會造成恐慌的危險(?),但造就了減少染病或能提早
就醫等實質幫助的結果,矛盾?其實我看不見,我目的是為了讓大家
多警惕些愛滋,又不是讓大家減少恐慌,就算大家覺得很恐慌很驚恐
還是符合我的行為目的。
各位讀者,這人學法的不知道散播謠言造成大眾恐慌是多大條的一件事。
請大家跟我一起大笑三聲。
----------正經分隔線(??)------------
ICAROZ說
我認為是,這種恐慌是利用人類自保的部份產生的,因此當每個人都恐慌自保的時候,行為會保守與縮小話,特定人士或許可以從中操縱或取得甚麼好處,舉例來說希特勒散播對猶太人的恐慌,讓其他人抽手對屠殺的反對
總之,我覺得真的要明白一件事情,使用恐慌與造謠的形式去傳遞,往往到了最後只看到虛假的惡意,根本無助於事情的改善
看到這我又不忍說水龍大大了ww
讓我們回顧前陣子的噗=>http://www.plurk.com/p/f5twqx
ICAROZ :假造政府單位的名義,可是偽造公文書,是刑事責
任責任喔,怎麼會沒關係WWWW
圓疾咪.wtf :就我貼在噗浪上沒關係
ICAROZ :沒刑事責任,不過你混淆視聽道德上依舊你要承
擔囉,至少要說明這個可能有問題,還要再查證之
類,不是丟一句話就撇責任WW
圓疾咪.wtf:道德(troll)
ICAROZ :道聽塗書,又不查證,這種事情本來你就該衡量,等
下經查證沒有這回事情,你轉貼還是會吃上妨礙
名譽的
聽說有個人以前犯了中二病,曾經說過他不需要遵守道德規範,只需要依照最低限度的法律做事就好了,這就是結果↓
行為與結果的矛盾
當時我感受到了被威脅轉貼會犯法的恐慌比當時我轉貼內容的恐慌更
直接了(ry),結果是什麼?
圓疾咪.wtf :補充一下偽造公文書罪需要
1.偽造、變造公文書
2.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同時符合才能成罪,這張圖沒有2的可能性(ry
ICAROZ :同意,我查到第二個要見我才同意你的說法
真的沒去查證就造成別人恐慌的是誰?轉貼東西讓別人在外恐慌和當
面說:"你這樣會犯法喔"哪個恐慌直接?哪個更接近實害?
有沒有,雖然我這人不太喜歡訴諸感情論,但我相信聰明的讀者們都看得出這人此時語氣中的得意與飛揚,哈 哈 哈 抓 到 你 語 病 我 贏 了 ,順便給對方一個下馬威喔你恐嚇我耶顆顆!這樣。
不過人家單獨(對我知道你的噗浪可能算是公開空間,只是在這話題是動機上的問題)對你勸告,跟你蓄意的積極擴散出連你也不確定,甚至不在乎是不是真實的內容,哪個直接?
會這樣講就是他自我感覺良好,首先認為自己的自尊心跟優越感大於公眾安危,二來認為看不到具體的被害者,反正不會來跟他哭就別人的孩子死不完了。
想想轉貼會犯法這段話如果讓所有轉貼那張圖的人看到的話他們會多
恐慌,大概會全部刪噗吧?這時就該思考.....
所以你還以為這招很強大啊。
嗯我開個大絕招好了,這句話講出來其實也不會跟本篇文章的立意背道而馳,因為我一開始就不期望他會聽我講話。
「文青跟大大不需要勸,因為他們聽得懂就不會像今天這麼慘了。」
所以會毫不猶豫不經查證就相信這種網路轉貼恐慌文,或是認為真假不重要是個梗就努力擴散的人程度在哪嘛……大家心照不宣。
ICAROZ說
我認為是,這種恐慌是利用人類自保的部份產生的,因此當每個
人都恐慌自保的時候,行為會保守與縮小話,特定人士或許可以
從中操縱或取得甚麼好處,舉例來說希特勒散播對猶太人的恐
慌,讓其他人抽手對屠殺的反對
.......?
這位菁英大大的最後一個絕招就是ㄏㄏ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我贏了,對啊超low的,身為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居然在用這種網路小屁孩避戰術。沒關係,所以這句話很困難嗎?
其實也不會啊。
我們拿掉希特勒的例子,簡單來說不過就是依靠不實謠言來進行印象操作,等大眾都擁有跟你目的相符的刻板印象的時候,你要做什麼都不會有人阻止你了。
假如某些網路恐慌謠言真的是有心人士為了打擊特定族群或競爭企業而散播出來的時候,你今天還是一樣轉文轉的很高興,就以為這樣可以當救世主指引大眾一盞明燈……?
嗯那讓我們進入第二篇連結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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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假的也無訪,就當做是個寓言故事 誰會在意寓言故事的真偽呢? 路的論調看似預設每個看到轉貼的人都會相信,但連我自己轉貼的都不信,我想不相信的人不在少數,也許沒你想像的那麼嚴重。
1.既然你自己都知道沒人相信,那你轉貼這些又沒梗又沒趣味性的東西幹什麼?嫌網路平台業者的伺服器太強還是嫌大家的網路線太粗?
2.你真想說散播謠言講一句我以為大家都不會信就可以開脫嗎?我六年前寫了篇芭樂日報記者金湖蘭純屬虛構的惡搞報導都真的有人相信,更何況是你這種危言聳聽又充滿具體性的內容。
"無知或是誤知都非常的可怕,因為你不知到最後他到底會衍變成什麼",這邊如果套用你的價值觀的話我也想知道,有沒有例子可以讓我相信這樣做會很危險,不然這行為也在散佈莫名的恐慌而沒加以證明,讓我處在盲目懼怕的無知中。
臉書PO擄童文章 人妻罰3000元
來這篇送你不用找了。不是最喜歡判例嘛,馬上給你一個例子知道這是多浪費社會資源。
我真的不是很喜歡這種文章寫法,不過我還是要說如果在這樣大量傳播不實情報的狀況下,把本來不應該浪費的人力物力消耗在這種空轉而導致真正需要的時候這些警察消防之類的單位來不及應對,造成的間接損害請問該算成是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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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的理由
我分享東西很喜歡原物搬來,不加註任何解釋,因為我想讓大家是和
我相同狀況下看到這東西,我喜歡朋友和我一起思考,看看別人的真
實想法,若加註了解釋會限制思考的方向,一起判斷真偽也許也是我
的用意之一。
包括路和水龍的想法,都是我轉貼的目的,轉貼了才能看見你們的想法w
藉口。
事情有分輕重,如果你真如你上面自己說的連自己都不信這種劣質的不實謠言,你大可拒絕參加這個誤傳的行列。
所以他到底是誰...?
回覆刪除那個不能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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